红山区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市教育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和红山区纠风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红山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解决教育“三乱”和师德教风问题为重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巩固行风建设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行风及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峰
副组长:夏
和
孟广志
马
跃
成
员:王金铭
高丽莉
刘志敏
宣国祥
仇福生
宝瑞军
刘国华
艾召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计监察股
三、重点工作
1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政策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严治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现象,坚决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案件。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示范区、示范学校活动。
2
、切实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农村学校义务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主要措施
1
、进一步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
各学校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是行风及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和师德建设工作纳入到学校的总体工作中,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学校要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措施具体、目的明确、落实到位。
2
、实施“阳光工程”,狠抓源头治理
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是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的需要。今年,教育局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进阳光收费、阳光招生、阳光基建、阳光采购。
继续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即来即办制,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
,
采取多种形式将收费政策、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和实际收费情况公开,努力做到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预算外收入要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学校收费必须给学生和家长出具收据,及时向家长发放收费结算单。
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努力使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经常化。把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示,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
、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
认真落实国家五部委和自治区五厅委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精神。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农村学校不允许统一制作校服,不允许以学生家长自愿或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教辅用书、统一收取补课费、统一由学校代办保险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服务性收费不营利和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收取,不允许以学生家长自愿或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变相强制学生统一收费补课。
4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渠道,大力宣传我区教育战线取得的成绩,宣传行风建设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使群众能全面了解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能够客观公正地、综合地评价教育行风。
5
、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社会监督
要广泛听取和妥善处理社会各界群众对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深入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的三评活动,以评促纠,以纠促建。要注重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定期了解行风监督员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树立先进师德典型,引领行业新风
各中小学要以爱与责任为主题,开展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等一系列有教育意义的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认识,规范广大教师的职业行为,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各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培养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成绩卓著、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重塑教育、教师的良好形象。
7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要重视群众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组织网络,理顺运行机制,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信访举报件的查处力度,经常分析信访工作形势,随时了解掌握信访工作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解决信访工作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非正常越级上访。强化各单位负责人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和投诉,努力做到“关口”前移。
8
、注重源头治腐,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尤其是财务管理中的严重违纪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招生考试中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案件。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损害教育形象的典型案件,如: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推教辅资料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红山区教育系统行风禁令》的规定严肃处理;对由于管理不善,学校或单位违纪问题较多或本人有违纪行为的单位领导,也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撤消其领导职务;对于乱收费责任人要根据自治区《关于教育乱收费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9
、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监管力度
个别教师违反规定,以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为掩护,利用自己的影响和工作之便,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招收学生,或兼职任教,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坏了教师的声誉,破坏了教育的形象。对此,我们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管理,取得实效。首先,严禁各民办教育机构办超出审批范围的各类型学习班,一旦发现责令其暂停办学,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顿;其次,严禁各民办教育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到民办教育机构任教或临时辅导,一旦发现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学资格。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对应聘教师做相应处理;第三,严禁民办教育机构为社会非法办学人员提供教学场所,一旦发现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10
、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
严肃考风考纪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
2007年我们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中考、高考和成人考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规范考试管理。从严治考,严肃查处考试中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集体舞弊行为,净化考试环境,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11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和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及时堵塞漏洞,纠正不规范做法,规避资金风险,提高各中小学资金使用效益。做好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工作步骤
1
、宣传动员阶段(一月份~三月份)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优化教育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组织实施阶段(四月份~九月份)
以治理乱收费工作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的和过程监控,要坚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整顿教育行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纠建并举”的工作思路,实现教育行风的根本好转。
3
、总结验收阶段(十月份~十二月份)
教育局将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内部整改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对各中小学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